3月22號晚上9點20分左右,天元交警大隊事故值班民警接到報警稱,在長泰廣場東口,一輛出租車與小車發生刮擦后,沒有停車,直到出租車在天元大橋河東段等紅綠燈時,小車車主湯某才將其攔下,并告知出租車司機詹某發生了事故。
交警趕到現場后,看到一輛黑色小車與一輛出租車并排停在路口。
詹某介紹,自己喝點酒是為了解乏,發生刮擦時,并沒有察覺。
隨后,交警對詹某的違法行為進行了嚴厲的批評。經過吹氣式酒精測試,詹某體內酒精含量高達140毫克每毫升,涉嫌醉酒駕駛。
交警隨后將其帶往醫院進行抽血檢查。
民警介紹,當時詹某出租車上還搭載了一名乘客。
根據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相關規定,詹某因涉嫌醉酒駕駛營運車輛,將面臨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,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,并且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;重新取得駕駛證后,不得駕駛營運車輛。
交警提示廣大駕駛員,喝酒不開車,開車不喝酒,千萬不要心懷僥幸心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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